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本溪市众源实业有限公司 吉林亚泰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本溪市众源实业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吉林亚泰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7470元,减半收取计3735元,由本溪市众源实业有限公司承担。 |
| 裁判日期 | 2022-01-10 |
| 发布日期 | 2022-0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