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2-02-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南泽鑫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法院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限被告河南泽鑫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李**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2803.3元并退还房屋面积差价款1591元。

二、驳回原告李**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5元(已减半),由被告河南泽鑫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2-02-16
发布日期 2022-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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