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4-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湖南环达公路桥梁建设总公司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
湖南省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法院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确认原告湖南省公路管理局对被告湖南环达公路桥梁建设总公司享有金额为3412501.65元的利息债权;

二、驳回原告湖南省公路管理局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4096元,由原告湖南省公路管理局负担11817元,被告湖南环达公路桥梁建设总公司负担32279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4-2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