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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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济南红星美凯龙世博家居生活广场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济南红星美凯龙世博家居生活广场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王**赔偿货款损失79300元; 二、被告济南红星美凯龙世博家居生活广场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王**赔偿相应利息损失(以79300元为基数,自2021年9月3日起至被告济南红星美凯龙世博家居生活广场有限公司实际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三、驳回原告济南红星美凯龙世博家居生活广场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91元,由原告王**负担91元,由被告济南红星美凯龙世博家居生活广场有限公司负担8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11-23 |
发布日期 | 2022-0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