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重庆万州万达商业广场有限公司 重庆市万州区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渝0101民初835号 原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乐承信,重庆佳施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重庆万州万达商业广场有限公司,住***。 法人代表:齐界。 被告:重庆市万州区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住***。 法人代表:王志彬。 原告***与被告重庆万州万达商业广场有限公司、重庆市万州区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13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向其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员和小彬 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日 书记员宫婷 | 
| 裁判日期 | 2020-03-30 | 
| 发布日期 | 2020-04-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