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4-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重庆万州万达商业广场有限公司
重庆市万州区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渝0101民初835号

原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乐承信,重庆佳施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重庆万州万达商业广场有限公司,住***。

法人代表:齐界。

被告:重庆市万州区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住***。

法人代表:王志彬。

原告***与被告重庆万州万达商业广场有限公司、重庆市万州区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13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向其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员和小彬

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日

书记员宫婷

裁判日期 2020-03-30
发布日期 2020-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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