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南京双林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岱山县徐鹏远菜店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岱山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本院认为,原告岱山县徐鹏远菜店的撤诉申请系其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岱山县徐鹏远菜店撤诉。 案件受理费698元(已减半),由原告岱山县徐鹏远菜店负担。 |
裁判日期 | 2021-10-29 |
发布日期 | 2022-0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