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除妨害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北京通运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排除妨害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张**将坐落于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半壁店x号周转楼南楼x号房屋腾退并交付给原告北京通运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执行清; 二、驳回原告北京通运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北京通运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21-09-30 |
| 发布日期 | 2022-0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