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2-02-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蒋*支付货款79000元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以79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3月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计算至货款本金付清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025元,公告费26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11-25
发布日期 2022-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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