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红桥支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津0104民初2255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荣德生(原告之子),****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住***。 被告:***,住***。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红桥支公司,住***。 负责人:薛友民。 原告***与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红桥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21日立案。经书面通知,原告***未在本院指定期限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曲威 二零二零年四月十三日 法官助理高川 书记员赵满 |
| 裁判日期 | 2020-04-13 |
| 发布日期 | 2020-04-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