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西安驰正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原告何**与被告车**、西安驰正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签订的《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经纪成交版)》于2021年7月28日解除。 二、被告车**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何**支付违约金550000元、律师费100000元、保险费4150元。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0000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车**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12-17 |
发布日期 | 2022-0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