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2-02-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西安驰正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原告何**与被告车**、西安驰正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签订的《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经纪成交版)》于2021年7月28日解除。

二、被告车**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何**支付违约金550000元、律师费100000元、保险费4150元。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0000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车**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12-17
发布日期 2022-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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