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深圳市正远物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粤0308民初1606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身份证住址湖北省蕲春县。 被告:深圳市正远物流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身份证住址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 原告***与被告深圳市正远物流有限公司、***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8月9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孙小玲 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九日 书记员童霄(兼) |
| 裁判日期 | 2019-08-19 |
| 发布日期 | 2020-04-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