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宝鸡忠诚制药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宝鸡市昌立特种金属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撤诉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宝鸡市昌立特种金属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110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宝鸡市昌立特种金属有限公司负担。 |
| 裁判日期 | 2021-12-29 |
| 发布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