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民事二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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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北海市银海区双宇农民专业合作社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2020)桂0503民初384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被上诉人北海市银海区双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1693元,退还北海市银海区双宇农民专业合作社;上诉人陈**、陈**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3386元,予以退还。 |
裁判日期 | 2021-11-19 |
发布日期 | 2022-0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