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追索权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2-02-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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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票据追索权纠纷
法院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院认为,原告济南鑫之淳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济南鑫之淳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4302元,减半收取2151元,诉讼保全费1520元,均由原告济南鑫之淳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2021-11-03
发布日期 2022-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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