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芜湖耀洋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
| 法院 |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与被告芜湖耀洋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3日签订的《爱贝国际少儿英语学员入学协议》; 二、被告芜湖耀洋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培训费138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85元,由原告***负担12元、被告芜湖耀洋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负担73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11-15 |
| 发布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