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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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许昌市和鑫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许昌市和鑫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扣划被执行人许昌市和鑫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许昌市和鑫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鄢陵县鼎新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银行存款20362023.62元或查封、扣押、提取其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12-03 |
发布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