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2-02-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乐弘益(上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宿迁市不倒翁商贸有限公司
上海恽谊智链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院经审查认为,解除保全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对被申请人上海恽谊智链科技有限公司、乐弘益(上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人民币33万元的冻结或相应价值财产的查封、扣押。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录

附:相关法律条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六十六条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保全裁定:

……

(二)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

……

裁判日期 2021-12-21
发布日期 2022-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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