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2-02-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丽水市鑫成建筑设备租赁服务部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院认为,原告丽水市鑫成建筑设备租赁服务部自愿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丽水市鑫成建筑设备租赁服务部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6452元,减半收取8226元,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元,合计13226元,由原告丽水市鑫成建筑设备租赁服务部负担。

裁判日期 2021-09-06
发布日期 2022-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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