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企业有关的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2-02-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锦州市金峰轮胎集团有限公司
锦州金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与企业有关的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将锦州金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机器设备及构筑物(详见标的物明细表)作价195972元交付申请执行人锦州市金峰轮胎集团有限公司抵偿(2018)辽0711民初296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不足部分继续追偿。上述机器设备及构筑物(详见标的物明细表)的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申请执行人锦州市金峰轮胎集团有限公司时起转移。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零二二年二月十七日

附录

标的物明细表

机器设备

序号

名称

型号

数量

购买日期

生产厂家

1

混凝土砌块砖成型机器

KOB-701

2011/11/21

沈阳韩宝科技有限公司

2

混凝土砌块成型机器

HYQT6-151

2011/4/21

上海华预机器制造有限公司

3

三仓配料机

PLD8001

2011/11/154

三仓配料机

PLD12001

2011/4/21

郑州益源机器制造有限公司

5

搅拌机

JS5001

2011/4/216

搅拌机

12011/11/15

7

传输机

22011/11/20

构筑物

序号

名称

规格

结构

面积(平方米)

1

彩钢棚板

20m*30m*6m

彩钢板

600

裁判日期 2022-02-17
发布日期 2022-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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