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2-02-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湖北省清江路桥建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法院 竹溪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原告夏**与被告余**、余**签订的《建筑工程大清包合同》属无效合同;

二、被告余**、余**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原告夏**工程款552855.50元、保证金40000.00元共计592855.50元,并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自2020年3月3日起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

三、被告湖北省清江路桥建筑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

四、驳回原告夏**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8338.00元,由原告夏**负担15610.00元,被告余**、余**、湖北省清江路桥建筑有限公司12728.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6-28
发布日期 2022-02-26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