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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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枝江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李**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126830.54元[其中直接向原告李**支付99405.07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枝江市支行,银行账号:6213××××1863;向被告卞**支付27425.47元,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枝江市支行,银行账号:6217××××8627]; 二、驳回原告李**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40元,减半收取520元,由被告卞**负担(已扣减)。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12-21 |
发布日期 | 2022-0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