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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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园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湖南园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追加第三人湖南园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为本案被执行人; 二、被执行人湖南园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应在本裁定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申请执行人黄**清偿债务7248.33元(迟延履行利息暂计算至2021年12月17日)。 如被执行人湖南园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裁判日期 | 2021-12-31 |
发布日期 | 2022-0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