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4-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成都众合电器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成都科普尔电缆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本次申请执行的标的是被执行人支付申请执行人货款357483元及生效判决文书确定的利息,被执行人依法应承担本案执行费5745元。

二、终结本院作出(2019)民初字第11579号民事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如果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情形消失或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线索,可向本院申请重新立案执行。

本裁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0-03-11
发布日期 2020-04-1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