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黄山市屯溪林海建筑材料厂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
法院 | 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本院认为,原告黄山市屯溪林海建筑材料厂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黄山市屯溪林海建筑材料厂撤诉。 案件受理费15240元,退还原告黄山市屯溪林海建筑材料厂。 |
裁判日期 | 2022-01-18 |
发布日期 | 2022-0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