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黑龙江龙煤矿山建设有限公司七台河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
法院 | 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确认原告房**与被告黑龙江龙煤矿山建设有限公司七台河分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本案诉讼费10.00元,减半收取5.00元,由被告黑龙江龙煤矿山建设有限公司七台河分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七 -4- 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10-21 |
发布日期 | 2022-0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