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成都隆庭优家家居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 法院 | 威远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成都隆庭优家家居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返还原告***装修款及家俱款61080元,支付违约金18324元、律师费用4000元,共计83404元。 本案受理费1158元,财产保全费用720元,共计1878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4-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