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异议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舞阳支行 舞阳森阳工贸有限公司 河南花之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舞阳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变更、追加河南花之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为(2019)豫1121执681号一案申请执行人。 被申请人、申请人或其他执行当事人对本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 裁判日期 | 2021-12-14 |
| 发布日期 | 2022-0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