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2-02-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南汝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汝南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终结(2021)豫1727执2353号案件的执行。

被执行人不按和解协议履行义务,债权人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有权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已经履行的部分应予扣除。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1-12-29
发布日期 2022-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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