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黄岛区东海网商服装工作室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2021)鲁0211民初9550号民事判决; 二、上诉人黄岛区东海网商服装工作室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被上诉人孙**货款7842.01元及利息(以7842.01元为基数,自2021年4月16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三、驳回被上诉人孙**的其他诉讼请求; 四、驳回上诉人黄岛区东海网商服装工作室的其他上诉请求。 负有金钱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2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合计75元,由上诉人黄岛区东海网商服装工作室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2-01-30 |
发布日期 | 2022-0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