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辽阳市安顺达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大庆市嘉谊伟业运输有限公司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庆中心支公司 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齐齐哈尔中心支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乐陵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准予原告***撤回对被告***、辽阳市安顺达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大庆市嘉谊伟业运输有限公司、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庆中心支公司、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齐齐哈尔中心支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205元减半收取602.50元、保全费420元,由原告***承担。 |
| 裁判日期 | 2019-10-25 |
| 发布日期 | 2019-1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