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辽阳市安顺达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大庆市嘉谊伟业运输有限公司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庆中心支公司
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齐齐哈尔中心支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法院 山东省乐陵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撤回对被告***、辽阳市安顺达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大庆市嘉谊伟业运输有限公司、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庆中心支公司、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齐齐哈尔中心支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205元减半收取602.50元、保全费420元,由原告***承担。

裁判日期 2019-10-25
发布日期 2019-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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