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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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贵州凯力天混凝土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修文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对被申请人贵州凯力天混凝土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位于修文县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明号:黔(2019)修文县不动产权第0××2号】的查封; 二、解除对被申请人贵州凯力天混凝土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位于修文县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明号:黔(2019)修文县不动产权第0××1号】的查封; 三、解除对被申请人贵州凯力天混凝土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位于修文县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明号:黔(2019)修文县不动产权第0××0号】的查封; 四、解除对被申请人贵州凯力天混凝土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位于修文县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明号:黔(2019)修文县不动产权第0××9号】的查封; 五、解除对被申请人贵州凯力天混凝土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位于修文县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明号:黔(2019)修文县不动产权第0××8号】的查封; 六、解除对被申请人贵州凯力天混凝土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位于修文县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明号:黔(2019)修文县不动产权第0××3号】的查封; 七、解除对被申请人贵州凯力天混凝土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位于修文县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明号:黔(2019)修文县不动产权第0××5号】的查封;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2-02-08 |
发布日期 | 2022-0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