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二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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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宁波欧米特食品有限公司 宁波东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准许上诉人宁波欧米特食品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上诉人宁波欧米特食品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此页无正文) |
裁判日期 | 2022-01-20 |
发布日期 | 2022-0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