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合同有效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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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邹平易家通家居广场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确认合同有效纠纷 |
法院 |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原告邹平易家通家居广场有限公司与被告王**于2019年10月20日签订的《协议书》(该协议其他签约主体为山东富而通置业有限公司、山东凯旋商务中心有限公司、沂水易通矿业有限公司、段超庆)有效。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被告王**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并通过网上提交相关上诉材料,预缴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8-11 |
发布日期 | 2022-0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