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异议裁定书

发布于:2022-02-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四川众泰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简阳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追加关**、陈**、杨**、李**、张**为(2019)川0180执2366号案件的被执行人;

二、关**、陈**、杨**、李**、张**应于本裁定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未出资范围内对简阳市人民法院(2019)川0180民初2366号民事判决书中,四川众泰投资有限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履行支付义务。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简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裁判日期 2022-01-25
发布日期 2022-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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