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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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黑龙江双兴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黑龙江海达弘业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黑龙江双兴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案件受理费100元,由黑龙江省双兴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生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7-12 |
发布日期 | 2022-0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