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示催告催告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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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杭州万方电缆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申请公示催告 |
法院 |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20)浙0106民催1号 申请人:杭州万方电缆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刘建强,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女,该公司员工。 申请人杭州万方电缆有限公司申请公示催告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6日立案后,依法于2020年1月8日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申报权利。现公示催告期间已满,无人向本院提出申报。 一、宣告申请人杭州万方电缆有限公司持有的号码4020005130870029、票面金额肆万玖仟玖佰玖拾玖元整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 二、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杭州万方电缆有限公司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申请费100元,公告费900元,由申请人杭州万方电缆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长倪惠岗 审判员黄倩 审判员金秀娟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应盛聪 |
裁判日期 | 2020-03-25 |
发布日期 | 2020-04-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