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恢复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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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四川省世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武胜东双滨江医院有限公司 武胜东双滨江康养中心有限公司 四川东双宏汇实业有限公司 四川世纪安泰实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武胜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第三人四川省世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位于平昌县江口镇信义新区世邦巴河经典11号楼11幢1单元1-2-2(权证号××,建筑面积576.43平方米)、1-3-2(权证号××,建筑面积576.27平方米)两处房产。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本次查封期限为三年,需要续行查封的,申请执行人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向本院书面申请续行查封,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查封的法律后果。 |
| 裁判日期 | 2021-12-30 |
| 发布日期 | 2022-0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