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2-02-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贵阳合纵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法院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贵阳合纵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张**逾期交付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文书的违约金30966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87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贵阳合纵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2-01-20
发布日期 2022-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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