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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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金石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合肥尚云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法院 |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合肥尚云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支付原告何**款59805.1元; 二、驳回原告何**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990元减半收取995元,由被告合肥尚云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11-11 |
发布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