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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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长春经开融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终结(2021)吉0191民初148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二、被执行人卢阳、王斯琪如不按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申请执行人长春经开融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2-02-22 |
发布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