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2-02-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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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终结薛城区人民法院(2021)鲁0403民初650号民事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对申请执行人张**尚未实现的债权,应由被执行人***继续清偿,并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及利息。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2-02-16
发布日期 2022-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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