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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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卓迪机械有限公司 常州市红星盛夏传动机械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终结(2019)粤0605执恢2619号案件的执行。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和解协议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恢复执行的期间为二年,自和解协议约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执行长王国安 |
裁判日期 | 2019-12-23 |
发布日期 | 2020-04-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