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中西部对外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陕西秦裕木本油生物有限公司 中西部对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中航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中航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法院 | 商南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给付原告***工程款136239.842604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548元,公告费600元,共计6148元,由被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 判决生效后,若一方不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之规定,二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逾期申请的,由申请人自行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
裁判日期 | 2019-08-22 |
发布日期 | 2020-04-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