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财产保全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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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对被申请人潘**的银行存款497973.81元予以冻结,或查封、扣押其所有的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案件申请费3010元,由申请人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2-01-30 |
发布日期 | 2022-0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