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州支行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对***名下位于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滨河西里北区XXX(产权证号:X京房权证兴字第XXXX号)房屋的查封措施。 二、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滨河西里北区XXX(产权证号:X京房权证兴字第XXXX号)房屋所有权归买受人王连弟(证件号码:×××)所有。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滨河西里北区XXX房屋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王连弟时起转移。 三、买受人王连弟可持本裁定书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0-03-06 |
| 发布日期 | 2020-04-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