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2-02-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北京江南装饰有限公司
中铁二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龙飞钢材商行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乌鲁木齐市米东区龙飞钢材商行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211.42元(原告已预交),因原告在法庭调查终结前减少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75元,由原告负担。其余案件受理费3,936.42元,由本院退还原告。

裁判日期 2022-01-25
发布日期 2022-02-26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