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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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江南装饰有限公司 中铁二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龙飞钢材商行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准予原告乌鲁木齐市米东区龙飞钢材商行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211.42元(原告已预交),因原告在法庭调查终结前减少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75元,由原告负担。其余案件受理费3,936.42元,由本院退还原告。 |
裁判日期 | 2022-01-25 |
发布日期 | 2022-0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