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案件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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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株洲中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0)湘0203执恢91号 申请执行人赖华,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申请执行人刘辉,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被执行人株洲中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住所地湖南省株洲市。 法定代表人何正武,总经理。 赖华、刘辉与株洲中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四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4-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