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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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邵阳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委托合同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邵阳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退还原告孙**、隆**815元; 二、驳回原告孙**、隆**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邵阳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25元,原告孙**、隆**负担2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2-01-26 |
发布日期 | 2022-0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