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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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湖北大冶泰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大冶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院(2021)鄂0281执3492号案的执行。 如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在执行中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本院申请按原生效法律文书执行,也可以就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向本院提起诉讼。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裁判日期 | 2021-12-20 |
发布日期 | 2022-0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