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财产保全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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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山东广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山东广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齐*、耿**的银行存款102500元; 二、如被申请人山东广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齐*、耿**的银行存款不足102500元,即查封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2-01-18 |
发布日期 | 2022-02-26 |